关于做好调整编外人员工资标准工作的通知

2015-12-31 17:21:33 作者:人力资源部 来源:本站

  各科室:

  为做好我院编外人员(不含卫编、教编、返聘人员及劳务工)工资标准调整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材料收集

  请根据编外人员花名册(附后)收集本科室编外人员的以下材料:

  1. 最高学历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

  2. 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

  3. 外语四、六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

  4. 规培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

  5. 优大生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

  6. 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

  二、材料报送

  1.报送时间:2016年1月5日至1月8日;

  2.报送方式:科室派专人统一报送,现场审核签字后,退还原件。

  三、其他

  如对个人信息有疑问的人员,请本人到人力资源部核实。

  附件:编外人员花名册20151231052350771.xls

  人力资源部

  2016年12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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