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调整编外人员工资标准工作的通知
2015-12-31 17:21:33 作者:人力资源部 来源:本站
各科室:
为做好我院编外人员(不含卫编、教编、返聘人员及劳务工)工资标准调整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材料收集
请根据编外人员花名册(附后)收集本科室编外人员的以下材料:
1. 最高学历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
2. 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
3. 外语四、六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
4. 规培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
5. 优大生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
6. 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
二、材料报送
1.报送时间:2016年1月5日至1月8日;
2.报送方式:科室派专人统一报送,现场审核签字后,退还原件。
三、其他
如对个人信息有疑问的人员,请本人到人力资源部核实。
附件:编外人员花名册20151231052350771.xls
人力资源部
2016年12月31日